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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占学生休息时间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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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09: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得舟)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发展,1月10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对全省中小学作息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中小学校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具体为:小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下午不得早于14∶00,中午和下午放学不得晚于12∶00和16∶30,每天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下午不得早于14∶00,中午和下午放学不得晚于12∶30和17∶30,每天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每天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以及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可视情况实行月假制,但月假总时数不能少于法定休息时间。
    通知要求各州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议、向家长发出公开信等多种形式作出规范办学行为的承诺。

发表于 2014-1-12 13: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学习不好了一股脑的推卸给了教师,这种“不得早于不得晚于”的不得句式不得不考虑背后会引发的一连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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