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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悠然)近日,我市一名建筑工地工人为泄私愤,放火烧了自己工地的简易厂房和房内设施,所幸大火被消防部门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伤害,但厂房和房内设施全部烧毁,经济损失约20万元。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城西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4年1月3日19时许,海湖新区一工地简易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百余平方米,经济损失约2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连夜对这起事故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这起大火不是天灾,系人为造成。根据消防部门提供的信息,城西公安分局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询问。综合各方面线索,警方发现在现场出现的杨某嫌疑很大。经过城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全力侦破,最终将实施防火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经审讯获知,犯罪嫌疑人杨某因工资被老板拖欠,为泄私愤在工地库房,蓄意制造电线短路,利用产生的电火花将堆放在房间的被褥引燃后逃离现场。
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城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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