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24人不符低保标准被取消资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4 09: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倩)12月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了解到,为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市民政局成立了“西宁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2014年城市新申请低保对象84户167人进行各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共核查出9户24人超出我市社会救助范围,核查出申请救助不符合率14.37%。    为进一步提高低保政策的执行力和保障对象的准确率,规范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成立了“西宁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严把社会救助入口关,疏通出口关,使社会救助工作在体制和机制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今年11月,市民政局首次对城市新申请低保对象84户167人进行各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在车管、房产、社保等部门的配合下,共核查出9户24人超出我市社会救助范围,核查出申请救助不符合率14.37%。由区县民政部门进行认定,经核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按照《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作出取消社会救助资格或暂不纳入的决定,对有异议的家庭重新进行甄别,使社会救助业务规范化运行。
    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核查工作的全面启动,为解决困难家庭认定难题,做到低保范围“应保尽保”、 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提供了依据,把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认定作为整个社会救助的前置条件,将核对成果应用到社会救助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了社会救助公正、公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