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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元凶让多个小区成“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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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10: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芳旭)安居才能乐业,有好的居住环境,才能安心工作,快乐生活。然而,我市不少小区业主常常有这样的纠结:入住多年,绿化没人管、垃圾没人扫、上下水管没人修,停车场一片混乱,居住多年的小区成了无人看管的“孤儿”。    小区管理无人问津
    张女士住在城西区盐湖巷供热小区,几年前该小区物业撤走,小区就成了无人看管的“孤儿”,垃圾遍布,恶臭满院,最闹心的是地下室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渗水,已经影响了整座楼的地基。门房老大爷只好将整座小区的水闸关闭,每天晚上只开1个小时放水。为了保证家里有水喝,户主们不得不每晚家中留人专等放水时间。
    刘先生家住南川,住的也是老旧小区,院子里的垃圾经常堆放在一楼的窗户前,弄得住户们不敢开窗,屋子里再闷热也得忍着,这种痛苦的生活已经有好几年了。刘先生说,我不知道给谁去反映这件事情。
    三大因素制约物业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虽然我省房地产业不断发展,但是老旧楼院的物业服务却迟迟跟不上需求。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楼院出现物业不到位的现象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三大因素:
    首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目前我省物业服务收费仍执行2004年制定的收费标准(一级0.45元/平方米~0.50元/平方米,二级0.40元/平方米~0.45元/平方米,三级0.35元/平方米~0.40元/平方米),随着物价指数不断上涨,物业成本大幅度攀升,而服务费标准却未能同步增长,许多物业服务企业难以为继,开支捉襟见肘,更难于考虑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的问题。
    其次,我省绝大部分小区的水、电费均由物业服务企业每月无偿向供水、供电公司代缴代收。水、电存在损耗,损耗部分由业主分摊,有些业主觉得不合理而拒缴水、电费,这不仅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负担,而且还容易导致各方矛盾的产生。
    最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也是影响物业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端正,业务素质不高,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解决。有的物业服务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产生质疑,甚至出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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