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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吴亚春)继QQ、MSN、交友网站之后,兼具网上交友、对话功能的微信日渐流行,成了年轻人喜欢的手机交友工具,但这也给不少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微信交友骗取“微友”财色的案例不在少数。日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微信诈骗案件。
2012年底,权某在微信上通过“摇一摇”的方式和王某加为好友,并通过微信、QQ频繁互动。2013年3月,权某和王某见面,在聊天中,权某得知王某在西宁周边的县城上班,想在西宁市区开一家店。取得王某信任后,权某自称在西宁市城东区工作,还谎称自己的父母垫付资金28万元替王某转了一家超市。权某以让自己父母放心为由,要求王某向超市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王某欣然答应。同年4月16日,王某按照权某要求,带着4万元现金和权某一同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宁办理超市转让的相关手续,并和权某的父母见面。乘车途中,权某将王某的4万元现金骗到手后,在一家商店门口将王某支开携款逃走。5月28日,权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微信具有“摇一摇”“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在手机网络覆盖处就可随时随地与陌生人聊天。但查到的不一定都是好人,“摇一摇”招来的也可能是骗子。在此,检察官建议手机用户使用微信交友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见面;如果涉及钱财,更要三思而后行。
犯罪嫌疑***某就因为通过微信诈骗被城西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29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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