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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撕毁法庭调解笔录又谩骂、殴打法官的涉案自诉人及其子被门源县法院依法各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 门源县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马某某诉他人故意伤害一案中,主审法官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主持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次日,自诉人马某某在其子陪同下来到法院,以自己不识字,由其儿子看为由,从主审法官手中要走调解笔录,该自诉人欲私自携带笔录离开,被主审法官当场阻止,在向其要回时,自诉人马某某及其子称自己诉求的是刑事案件,法院将案件当作民事处理,并骗其在笔录上签字,因而撕扯并未达成协议的法庭调解笔录。在被本院其他干警制止过程中,自诉人及其子又威胁、辱骂、殴打法官及工作人员,父子二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院的办公秩序,故门源县法院对二人作出上述处罚。(作者:马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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