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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湟源縣發生一起惡性傷人事件!2013年4月9號晚7點左右在城北巷發生一起因酒後故意傷人事件,受害者李某馬某現省醫院接受治療,李某後腦被鐵鍬嚴重剁傷,右耳也被鐵鍬砍傷,左腳嚴重粉碎性骨折。馬某被磚塊直擊後腦造成顱內出血顱骨有骨折,右肋骨斷裂現在昏迷中未脫離生命危險,接受治療中!那麼為什麼兩人會受如此重的傷?根據筆錄和知情具體描述如下:李某縣一家個體飯館老板馬某是李某的小舅子,李某有一男孩現年估計十歲左右患有腦癱,手腳与正常人不一,李某是個好父親看孩子這樣於是決定為孩子的將來做打算拆掉老房子后決定蓋新房意思就是多蓋几間好讓孩子以後有個保障之類的,可就因為這件事后面的一家就開駡了李某平時人緣挺好所以沒做什麼反駁,提別提示李某老房後面是一巷子。就在2013年4月9號晚李某下班之後去工地看看時發生了這一幕,後院那5个人都喝了酒然後找到在工地的李某就是幾個耳光,
李某見當時那些都喝酒了就沒說什麼之後那幾個人變本加厲,其中一人拿起鐵鍬就砍向李某后又用磚塊就是一頓亂拍,鐵鍬當時就斷裂了可那人是個什麼樣的存在!拿起斷裂的鐵鍬又是打了一頓直至李某从二樓掉下,這時候李某的妻子被吓住了打電話給李某的小舅子,很快馬某趕來看見姐夫被打成這樣就對那些人説有什麼事情可以商量不用把人打成這樣,話沒說完馬某就被半快磚塊給打了,磚塊當場粉碎,后又被那些人按倒一頓狂揣,李某在一邊喊趕緊打110,快報警啊一面留著血,李某的妻子也被按倒了打了一頓,直到受害人這邊的親戚跑去派出所叫,110的才來,其中不知什麼原因!現在打的那一方沒有被抓或者拘留,被打的一方還在醫院受著折磨一个還在生死的邊緣徘徊,警方回答:我們現在也不能抓人,先看病等病好了再解決,據我瞭解受害人一直自己在自己花錢看病先後又欠費又找錢不上,一家人聖是悲痛!是否法律當是如此?是否法律當是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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