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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要求货车将拒发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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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09: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一丁)从本月起市交警支队将对大货车及驾驶人存在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大货车拒绝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以此实现货车安全隐患明显减少、货车肇事大幅下降。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同时,对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强超强会、逆向行驶,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此外,市车管所将在4月10日以前重点列出大型货车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具体信息,通报各辖区交警大队开展排查。车管所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识业务时,对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厢拦板、擅自改装车厢以及制动部件、轮胎磨损严重等问题,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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