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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循化的,我男朋友是西宁的,07级,我们都在青岛读的大专,大二开始就谈起了朋友,到现在也4年多了,双方都见了父母打算国庆结婚的,我爸妈对他还是很满意,他父亲对我也很满意。
只是她母亲觉得我家庭条件略差一些,也不想他和我一起在青岛,希望他能就在西宁,可是在我们几次的争取下,还是同意我们在西宁生活。这样就自然想到了买房子。
本来买房这种大事儿定下来了很开心的,可是他妈的一个要求让我们一下就陷入了苦恼。因为我家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买房首付的接近20万就是他家里出,我家出装修和家具大概几万块钱。本来说后面的月供就我们一起来承担的,他妈也坚持要一起包了,但是在房产证上只写我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因为我们还没结婚,证儿也没扯,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算各自的,我爸妈就反对了,要么扯了证去买,要么就一起写上,这搞得我们两家都不舒服。我爸妈说他妈这样做,万一以后有个什么,我就只能净身出户,连立足的地方都没有。
这事儿他也给他妈说了好久,他妈就是不同意,他也对我一再发誓保证会一直爱我,责问我还没结婚怎么就想今后会出那些不好的状况。说他的就是我的,只是一个名字的问题,劝我先结婚了再说,可我还是找不到任何安全感,这事儿烦了我两周了,实在是恼火,大家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或者谁懂法律,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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