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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十一中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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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5: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山来客 于 2013-3-27 12:28 编辑

    西宁市十一中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2013-03-25 17:55来源:人民网      
    西宁3月25日电 记者从西宁市城中区公安分局得到消息,今早7时36分西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西宁市第十一中学校内有人打架致人受伤,指挥中心立即派南滩派出所出警,南滩派出所赶到现场后,会同校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当场控制,当时120已到现场对伤者宋某正在实施救治,伤者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南滩派出所即将此情况通报城中刑警大队,大队***立即赶往现场,技术员、法医进行现场勘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带回城中刑警大队审讯,同事对班主任刘某和班内多名知情同学进行调查。
  经初步了解,刘某、宋某二人前期因琐事发生争执,3月25日早晨刘某私藏刀具进入教室,两人见面后发生打架,刘某持刀将宋某捅伤,后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情况:宋某,男,现年15岁,系西宁市第十一中学初三学生。
  犯罪嫌疑人情况:刘某,男,汉族,现年14岁,系西宁市第十一中学初三学生。

发表于 2013-3-26 20: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啊——!毁了俩个家庭,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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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9: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孩子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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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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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2: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抓家长 家长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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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7 12: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中龙 发表于 2013-3-27 12:39
这个要抓家长 家长有全责

家长育人是主要,学校书本知识为主,社会和体制一样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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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23: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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