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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每学期给孩子要交两千多元的学费和保育费用,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政府每学年‘报销’了800元,等于为家庭减轻了三分之一的负担……”3月7日,西宁市民张先生高兴地说。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西宁市全面实施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普惠政策,对全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校)儿童,按照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农村(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标准,由政府提供保育教育费资助。
据西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工作人员介绍,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西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龄前儿童学前教育扶困资助标准,扩大扶困资助范围。具有西宁市户籍的3岁以上在园学龄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原来示范性、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年960元,二类幼儿园每生每年840元,三类幼儿园每生每年720元,三类以下幼儿园每生每年600元调整为不分幼儿园类别,统一按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资助。其中,学前中班、小班儿童的资助金由市、区(县)按6比4的比例分担,学前一年教育(大班)儿童的资助标准与省拨标准差额部分由市、区(县)按6比4的比例分担。另外,西宁市还将在园残疾儿童或残疾人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与西宁市教育局、西宁市财政局、西宁市残联的《西宁市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办法》资助标准的较高标准执行。
据了解,目前,西宁市有两万六千多名学前一年儿童能享受到资助。
另悉,为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制度,西宁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标准仍按每生每年1500元执行。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对公办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免费提供一、二年级国家规定的教材。 (作者: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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