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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趁父不在竟卖了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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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2 09: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石子 通讯员李静)儿子趁父亲外出打工之际,卖了宅基地。法官审理后认为,这种宅基地的买卖行为违反了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了买卖协议无效的判决。

    案件还得从2011年7月说起。家住民和县川口镇的甄甲趁父亲外出打工,以2.5万元的价格与邻居韩三签订了宅基地买卖协议,并以其子的名义向韩三出具了收条,同时,将宅基地使用权交给了韩三。事后,宅基地未交付使用,也未办理登记手续。今年2月,甄甲的父亲得知情况后,多次与韩三协商解除协议,但遭到韩三拒绝,故诉至法院请求解决。法院审理后认为,甄甲与邻居韩三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违反了《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买卖协议无效,依法作出了韩三返还原告宅基地使用权证,甄甲返还韩三2.5万元的决定。(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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