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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建萍)11月19日,记者从城东区了解到,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城东区再次提高了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所有资金已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提标是城东区自2008年以来,第十次提高城乡低保金额。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同时将一直为低保对象补助的临时物价补贴(人均每月55元)划转到低保标准中,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人均提高75元,达到每人每月313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5元,同时将2008年以来为农村低保对象补助的临时物价补贴(人均每月30元)划转到低保标准中,即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人均提高45元,达到每人每月155.4元。
此次提标中,城东区严格按照“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所有提标对象重新审核公示、重新确定保障标准,认真核算提标金额。目前,已为全区11584名城市低保对象补发1月至9月的提标资金208.5万元,为5151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10月份提标后低保金228.8万元,为5146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助金2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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