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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官亭镇福来源饭馆经理吕成平恶意侵占他人钱财行为应受社会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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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2: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一个朋友,于8月18日在玉树帮助民和县一位老乡通过电子银行向民和县官亭镇福来源饭馆老板吕成平汇款500元时,误将别人需要汇给其儿子上大学的学费4500元也汇到了吕成平农行卡中。发现后,经多方联系,知道了吕成平的电话和地址,吕先是不承认,后承认,但说钱花了。吕成平要求把汇款单据寄给他,他就将钱退给。朋友是银行系统的,银行专门出具公函和汇款单据,一块寄给了他,并客气的说明给他带来了麻烦,望理解和支持工作,要求及时把款汇来,款收到后及时通知他、感谢他。但时至今日已经两月有余,此公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恶意侵占。朋友的汇款是个人行为,早就垫付了别人的4500元重新转到学生账户,没有影响学生上学。在催款过程中,朋友也说明此款的用途,好话说尽,并从法律、道德等方面说明此款他应该退,但吕始终无动于衷,并声称尽管去告、去报案,无赖之极。无奈情况下,朋友前两天最后发信息“把钱捐给他”,并放弃跟他个人联系。今发此贴,希望网友理解关注,多多转帖评论。不指望收回此款,但把他的违法行为公诸于天下,引起社会谴责。
发表于 2012-11-4 17: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直接烧给他!就一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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