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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延时“开小灶” 教育部门已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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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0: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陈俊)“孩子在西宁市第十二中学上初一。平时18点30分就放学了,19点前就能到家。不知为什么,近段时间,学校经常拖延放学时间,10月30日甚至拖到晚上七点半才放学,孩子到家都八点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10月30日,学生家长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询问西宁教育局规定的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的政策是否还有效。另外,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学校老师给学生“开小灶”,是否违规?

    10月31日,西宁市第十二中学教务处张主任介绍,经过学校调查,近几天,确实存在有老师利用下午放学时间给班里学生“开小灶”的现象,其原因是初三年级在月考结束后,召开的家长会占用了正常的上课时间,个别班为赶教学进度,同时对月考的试卷进行讲评。另外,10月30日晚,也发现初一(1)班的语文、数学老师利用放学后的时间订正学生作业,当时放学时间确实已到晚上七点多了。目前,学校发现后已及时纠正,叫停了这种做法,以后肯定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西宁市教育局基教一处耿副处长表示,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西宁市教育局自2009年开始,制定政策严格控制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及作业量。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擅自违反规定的有关当事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到目前为止,这项规定仍然有效,西宁市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果是个别学生因作业等问题没完成而留校,是正常现象,如果是整班上课,肯定是违规的,必须立即叫停。

    耿副处长说,各学校要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的总量(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个小时,初中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时,放学时间不得晚于17时;初中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时,放学时间不得晚于17时30分。中午保证学生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各学校要将学生的作息时间在学校门口醒目处公示。同时,西宁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439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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