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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唐蓉 通讯员 牛海斌)10月20日,天峻县消防大队监督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司机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该司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10月20日下午,天峻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辖区重点单位某加油站进行检查,发现司机李某形迹可疑。经大队监督人员对李某盘问后得知,李某正在为车上的8个大铁桶加油,并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欲私自运输危险化学品进行销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鉴于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李某私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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