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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青海一男子醉酒闯入他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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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8 09: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松多派出所

依法查处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

违法行为人鄯某某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

并处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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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2日凌晨2时许,松多乡某村村民鄯某某尚醉酒后前后两次到同村村民鄯某日家对其家人进行骚扰。次日,松多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违法行为人鄯某某尚依法传唤到松多派出所接受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鄯某某尚对其酒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 8月21日早,鄯某某尚因鄯某日将自家的羊赶离了平常放牧的牧场一事而心生不满。8月22日凌晨1时30分、2时18分,鄯某某尚两次未经同意非法侵入鄯某日家住房内找其儿子鄯某某佳质问缘由,并对其家人进行了骚扰,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警方提醒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小编提醒各位

私闯民宅是犯法行为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

都不能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

闯入他人的住宅更不能去骚扰威胁他人

给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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