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互助县公安局塘川派出所查处一起猥亵案 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被处行政拘留 依法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8月3日,塘川派出所收到一封EMS邮件,内附李某在青海省互助县旅游期间被导游刘某某猥亵的报案材料。收到材料后,塘川派出所迅速行动,办案民警克服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的实际,通过询问受害者、调取监控、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刘某某接受询问等方式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最终查清了案件事实。 经查,2022年7月26日,现年19岁的江苏省泰州市女子李某在本地参加旅游团到青海旅游,带团导游刘某某从江苏省带领该团到青海省互助县后,于当晚入住互助县某酒店。当日21时许,刘某某以交朋友为借口,约出同行的李某在酒店院内聊天。期间,刘某某心生歹意,强行对李某进行猥亵,刘某某对其猥亵李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刘某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互助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