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弊的考生要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且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在发证以后被发现或被查出,也会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考目的在于教授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知识,机动车驾驶员以作弊的方式侥幸通过考试,破坏了考试规则,违背了考试的公平性,挑战了国家考试制度的权威性,驾考者本人未能掌握基本驾驶常识,难免成为“马路杀手”,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