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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危害大,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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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 18:3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虽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很多人都了然于心

却依然有人不以为然

做不到遵守交通安全

比如无证驾驶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湟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022年7月22日22时许,杨某驾驶车牌号为青BN87XX的小型汽车行至湟源县城关镇建设西路沿线,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杨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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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22时许,党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青B2D1XX小型汽车行至湟源县城关镇建设西路沿线,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党某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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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22时许,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H52XX小型汽车行至湟源县城关镇建设西路沿线,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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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11时许,代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927XX轻型栏板货车行至国道109线1987公里,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代某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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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8时许,张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UD5XX小型汽车行至湟源县城关镇西大街沿线,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张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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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温馨提示

2022

无证驾驶的危害

1、驾驶人素质不过关。很多无证驾驶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和考试,基本驾驶技能不达标,缺少机动车遇到突发状况时的应急处理经验,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扰乱交通秩序。无证驾驶人员一般都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经常会有超速、闯红灯和随意变道的行为,影响其他人员的正常驾驶。而无证驾驶人员更容易出现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

3、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任。无证驾驶人员因自身驾驶素质和水平的问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无论是独自驾驶或载着家人,后果都是造成家庭的悲剧。

4、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不仅容易伤己,更容易伤人,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严重的威胁。

5、引发事故后承担严重的后果。一旦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驾驶者将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如果因无证驾驶造成了人员死亡或重伤,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无证引发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需要驾驶者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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