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此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诈骗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广大群众切勿因小利出售、出借自己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成为犯罪分子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