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组织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3起,其中饮酒驾驶4起、无证驾驶3起、超员3起、货车超载2起,其它违法行为81起。
2022年7月1日22时40分许,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三大队在海湖出入口开展夜查专项行动时查获青AMK某号小型客车驾驶人张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该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2022年7月2日23时05分许,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四大队在西宁南收费站开展夜查专项行动时查获豫GB某号小型客车驾驶人许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该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2022年7月2日23时16分许,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四大队在西宁南收费站开展夜查专项行动时查获冀D7某号牌小型客车驾驶人马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该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2022年7月2日23时20分许,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三大队在西钢入口开展夜查专项行动时查获青AZG某号牌小型客车驾驶人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该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以上人员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等候进一步处理。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提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当前正值暑期,群众聚餐饮酒、酒吧娱乐活动增多,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 酒后驾驶的危害有多大?
有人因此家破人亡 有人因此前途尽毁 但总有些司机师傅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被交警当场抓获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规则 谨慎驾驶车辆 酒驾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列入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来源:青海高速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