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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吃大亏!青海一人损失数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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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4 17:5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辛辛苦苦存了钱想要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大家是会选择自己了解购买

还是通过房屋中介

来进行选择

无论是用哪一种方式

面对如此大额的支出

谨慎是必不可少的

近日

民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已追回涉案资金42.4万元


2021年10月29日9时许,群众马某到经侦大队报警称:“我被一个房产中介的老板骗去了40多万资金,请求查处”。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经查,2021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冶某(民和某房产中介公司法人)因其公司资金有缺口,便对前来购买房屋的客户马某谎称其在川垣新区某小区有顶账房,带领其去小区看房屋,随后于2021年5月27日收取了马某10万元购房定金。

2021年6月27日,冶某虚构了某小区的楼号、单元号、房号和平方后与马某签订了《买卖定金合同》;8月17日,冶某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和办理购房贷款为由,又向马某索要32.4万元的购房款首付及贷款手续,事后冶某未与马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马某多次找冶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冶某都以贷款办理时间慢为理由推辞。

后经查实,冶某在川垣新区某小区无顶账房,向马某收取购房款中的36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借款,剩余的6.4万元用于自己公司的开支。查证属实后,犯罪嫌疑人冶某(男,回族,31岁,民和县核桃庄乡人)对其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冶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近年来,房屋买卖中“一房二卖”,甚至“虚构卖房”现象时有发生,民和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购房时应注意审查房地产开发商及房产中介的资质,签订购房(铺)合同前,应到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核查房产证的真伪及产权人与售房人是否一致,了解房产的抵押登记情况等,以免落入诈骗陷阱。


像小编这种对买房

一点都没有了解的人

在有购买意向的时候

应该也会倾向于选择房屋中介

那么通过房屋中介买房

有哪些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呢

1、审查中介的资质:选择有营业执照的房产中介公司比较可靠。

2、签订书面合同:中介公司是为买卖双方服务的,所以不要轻信中介公司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

3、签订两方协议:最好与中介公司直接签订两方协议,不签订买方、卖方和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

4、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建议应在特别约定中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留存,特别是针对中介的虚假承诺。

5、要求中介公司进行房源真实性核验:在居间合同里约定:因房源真实性有误导致买方损失的,就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额度是多少。

6、要求中介公司核实房屋权利人身份:要求中介公司安排与房屋权利人见面,当面核对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与身份证、户口本是否一致。

7、把中介公司提供的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比如中介公司提供房屋的户型图,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资料可以作为居间合同的附件。

8、保留中介公司经办人信息:可以要求跟中介公司索要经办人的胸卡复印件,工作卡的复印件,或索要经办人名片。

9、明确中介公司的服务事项:如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房源真实性核验、代拟合同等。

买房对很多人来说

是关系到一辈子的大事儿

一套房可能就花出去了所有的积蓄

所以在买房的过程中

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

都要经过深思熟路

来源:民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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