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 及时查处一起寻衅滋事违法案件
2021年10月5日,马某和妻子韩某及其母亲马某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后妻子韩某离家外出,马某开车追赶,当韩某走到村口时,马某驾驶机动车撞向妻子韩某,被妻子韩某躲开,随后夫妻二人又发生争吵。期间,马某的母亲马某某骑电瓶车经过,被马某看见,随后马某又驾驶机动车撞向正在驾驶电瓶车的母亲马某某,并将其母亲马某某以及电瓶车撞翻在路边。 马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化隆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马某十三日拘留并处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法律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 谁胆敢触碰 将会为之付出代价的 来源:化隆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