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刚察县公安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鸟岛分局成功救助2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别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荒漠猫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鵟。目前,荒漠猫和大鵟状态良好。
刚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刚察县县城东侧的湟鱼广场附近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幼崽。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现这是一只野猫幼崽,由于还不具备独自捕食的能力,随即被送往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保护区工作人员与动物学专家的仔细辨认,确定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荒漠猫。
同时期,鸟岛分局的工作人员在青海湖环湖西路巡护监测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猛禽,初步检查发现其翅膀折断,不具备飞行能力且身体较为虚弱。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往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辨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鵟。
下一步,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将把2只野生动物送至西宁野生动物园(青海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那里,它们将得到更为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救治与养育。 此次救助也是继2019年青海湖地区拍摄到荒漠猫视频影像后,荒漠猫再次出现在青海湖地区。 来源: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