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川工业园区2019年第二批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湟政【2019】256号)文件要求,将位于西宁市城中区麟河路以东至规划用地、西矿建设、城通公司以北至规划用地,西经南国用(2016)第14号商服住宅用地面积:114665.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南川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登记,原颁发的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废止。
南川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0年9月16日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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