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未成年子女是家长的义务,父母有责任对孩子的社交对象及朋友圈加以引导管理,然而通过殴打他人孩子来达到“教育”自己孩子、“净化”朋友圈的目的,确是失理又违法。
6月14日,徐某学带着儿子徐某某到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高店派出所报警称:6月12日,我儿子被同学王某某的父亲殴打,一颗牙齿被打断了。接警后,高店派出所民警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遂对受害人进行详细的询问,检查伤情,立案调查,并第一时间将违法嫌疑人许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王某某、徐某某、辛某某系同学关系,6月12日下午,三人一同在小河滩村玩耍,21时33分许,徐某某、辛某某二人送王某杰回家,途经高店卫生院旁巷道内时遇到许某有,许某某认为徐某某不是个好孩子,因不满徐某某与其子王某某交往,为了教育徐某某,于是用拳头、砖块、土块对徐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徐某某的一颗上门牙被打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乐都区公安局依法将许某某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