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僵尸车产生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车主买了新车,旧车很少开甚至不开,就一直闲置在那里;车辆接近报废或遭到了重创,而维修价格过高,所以一弃了之;车主因种种原因不知去向;系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车辆。
小区内的僵尸车一般先由物业自行联系车主清理,实在找不到车主可以由物业联系交警部门,确认是否属于报废车辆;有车主的“僵尸车”,由车主处理;确实联系不上车主的“僵尸车”,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路边、巷道内、绿化带中的僵尸车,由交警查询车辆信息,达到报废年限的、超过3年逾期未审检的则强制报废;查证后是盗抢车辆、黄标车可直接由公安部门拖走;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僵尸车可通知车主前来认领,并督促其办理审验等相关手续,联系不到车主的,则统一拖到指定的停车地点。
随后,记者将市民提供的这几辆僵尸车反映至各区交警大队,交警表示将去现场查看并进行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