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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互助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开展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获1起无证驾驶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
3月31日9时许,互助县公安交警大队五十交警中队民警在平大公路24公里处设立临时检查点,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青B9C***面包车形迹可疑,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神色慌张,且说话支支吾吾,该驾驶人的行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细心的民警在对其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驾驶证字体、颜色异样,打印不规范,与真驾驶证存在明显的区别。经平台查询比对,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所持驾驶证系假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互助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考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任何不经过考试、委托他人办理或买卖的驾驶证,都是伪证,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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