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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社会存款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再将借款放贷,形成多角债关系,致使多人上当受骗——
(网络图片)
挖空心思逐利
去年下半年,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陆续接到市民报案:“承诺高额利息将钱借走,现在联系不到借钱的人。”而多名市民举报的对象指向同一个人,一河南籍男子林某。
种种迹象表明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警着手调查此案。
经查,2013年林某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并无资金来源。林某便“空手套白狼”,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借款,承诺对借款人每月付息,利息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很多借款人将钱借给林某,林某每月定时将利息打给借款人。一些借款人逐渐开始把大额款项借给林某,还介绍亲朋好友参与。这样,林某有了越来越多的资金源。林某把这些钱放贷给一些贷款人,贷款利息又高于自己的借款利息,从中赚取利息差价。
两手空空归案
2014年,林某的小额贷款公司被相关部门查封。林某又成立了一家金融担保公司,既放贷款又开展项目投资。
同年,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林某。林某向蒋某极力推介自己的公司,称如果有人给他借钱周转,每月都有返息。听完林某的一番介绍,蒋某心动了。几天后,蒋某主动联系林某借钱给他,起初只借给林某10万元,一个月后蒋某准时收到了林某承诺的利息。没过多久,蒋某因家中有事,提出要收回借款,林某立即连本带息还清了。此后,蒋某多次将大额款项借给林某。但好景不长,蒋某很快收不到返息了。原来,林某大量放贷,可是一些贷款人不能及时还债,林某无法给借款人付清利息。林某拆东墙补西墙,直到无力还息,露出了马脚。截至报案时,蒋某借给林某100余万元。
今年1月10日,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林某抓获归案。
据林某供述,自2012年起,他以投资回报高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资金用于西宁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截至案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15万元。2月14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目前,因被害人较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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