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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6万笔39.29亿元。我省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1.31亿元,助力14.35万户家庭圆了住房梦。
2019年报数据显示,2019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缴存主力和最大的受益群体仍然是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1%;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52%。中、低收入群体既是缴存主力又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这样的一个改变与公积金缴纳政策的不断完善息息相关。近年来,西宁地区及青海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以“保刚需,促改善”为原则,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取消首次购房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限制、开办组合贷款、推进“商转公”贷款、支持异地贷款等措施,不断满足了新入职职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同时,各中心严格执行针对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等情况的约束性调控政策,有效防范了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健康运行。
年报显示,越来越多非公单位主动为企业职工缴住房公积金,既维护职工权益,又增强企业竞争力。数据显示,2019年非公性质缴存单位比例较上年提高32.38%,在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缴存人群覆盖的同时,非公企业等单位的制度覆盖面也在逐步上升。
从实缴职工性质看,非公性质缴存职工比例较上年提高27.83%,特别是通过自主缴存业务的全面深入实施,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得到大幅提高,截至2019年末,已为3354名自主缴存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9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中用于住房消费的占比高达75.31%,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4324万元,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始终以支持住房消费为主的特点。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40岁以下申请贷款的占78.8%,首次申请贷款的占79.68%。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1.73%,说明我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持刚需购房为主。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支持异地贷款、全面开办组合贷款以及落实落地自主缴存人员贷款等措施,推动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市场发展和支持职工满足住房需求等方面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使缴存职工在实现购房梦想的同时,充分享受到了低利率贷款带来的实惠。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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