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求偿权是弥补消费者所受损害的经济性权利,具体指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后,在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享有依法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它是弥补消费者所受损害的必不可少的经济性权利。 案例简介 客户李先生确诊左侧大脑中动脉瘤,向保险公司索赔“脑动脉瘤开颅手术”重大疾病保险金,提交资料后公司经审核出具理赔结论,认为客户动脉瘤采取栓塞术治疗,不符合条款规定的“脑动脉瘤开颅手术”范畴,不在保障责任范围内。为保障客户权益,遵循应赔尽赔的工作准则,在充分了解目前对脑动脉瘤治疗方式的基础上,公司与客户积极协商,达成理赔方案,向客户进行了赔付。 案例分析 2022年12月1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明确表示:“保险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收到投保人的保险要求后,及时审慎审核投保人提供的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应当对核保、理赔的规则和标准实行版本管理,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以不同于核保时的标准重新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本案中公司积极了解治疗手段,核实具体情况,减少了客户理赔利益的损失,保障了客户的依法求偿权。 消费风险提示 消费者在售后服务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保险销售人员了解,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保障自身依法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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