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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在身边”系列(二十): 关于财产安全权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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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0 15:44: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简介:

2023年初,某保险公司收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疑似该公司营销员H女士有非法集资倾向。营销员H女士近两年因疫情原因,家庭经济状况出现问题,就给其名下客户打电话,表示提前缴纳现金保费,本期保险费就能打折,优惠力度较大。故客户向该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该事项的真伪。公司收到该线索,立即启动风险排查工作,对该业务员名下的所有客户进行回访,告知客户:公司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缴纳现金保费。并向存量的所有客户发送非法集资的提示短信。确保客户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权益受到保障。

案列分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和接受保险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一是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妥善保管和存储所收集的消费者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毁损、泄露或者篡改等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二是很多违法人员打着保险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金融活动,花样繁多,危害极大。

本案中公司立即启动风险排查响应,核实具体情况,避免了客户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保障了客户的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风险提示:

1.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形式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低风险、高收益”的旗号,利用高科技产品、养老服务、保险服务等名义,通过虚构项目标的、承诺高收益、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发展下线进行等行行为进行非法集资,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本期以保险保险费缴纳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提示大家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风险辨别和防范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保险消费者,由于金融知识欠缺,很容易被违法分子诱骗,造成财产损失。再此提示消费者不能相信所谓的缴纳现金保费有优惠的宣传语,原则上保险费的划款是按投保时预留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应加强防范意识。遇到非法集资事件能及时拨打公司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确保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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