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互助县公安局南门峡派出所始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用点滴行动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7月26日,南门峡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一名陕西籍醉酒男子安全回到其务工工地。 2022年7月26日晚20时44分许,南门峡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醉倒在南门峡镇磨尔沟村某农家院厕所内,无人照看,请处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并未在厕所内找到报警的醉酒男子,后询问该农家院老板得知,该男子已回到饮酒的包厢,民警前去包厢查看时,发现该名男子处于醉酒状态,但对民警的询问能够清楚表达。经了解,该男子叫草某奎,系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米粮镇某村村民,近期来南门峡磨尔沟村花石头沟隧道工地务工,当日下午工地下班后便和工友到磨尔沟村一农家院吃饭,期间入厕时醉倒在厕所后拨打110报警。后该男子表示自己可以回到工地,不需要民警救助,民警担心其回去途中又发生其他意外,便驾驶警车将草某奎送回了隧道工地宿舍,并叮嘱宿舍内工友对其给予照顾。 民警在此提示:饮酒应根据自身情况适量饮酒,尽量避免饮酒。醉酒后应妥善安置于安全之处,避免酒醉人员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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