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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家车的增多,考取驾驶证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说,顺利通过科目一、科目四理论考试就成为了头疼事儿。在西宁市工作的大伟和阿梅看到了这个“商机”,二人以开办“文盲驾校”快速获取驾驶证为由,先后骗了20余人。
(网络配图)
开办假驾校骗钱
不识字能否报考驾驶证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证申领年龄限定为18至70周岁,但是并未对文化程度作出限制。理论上来说,能考过科目一、科目四理论考试的,一定是识几个字,能看懂交通信号、标识标线,懂得交通法律法规的。但是对于那些目不识丁者而言,科目一、科目四就成了考取驾驶证的“拦路虎”。于是,有人就在这些人身上做起了“文章”。
2018年6月到2019年5月,大伟和阿梅二人在微信和快手直播软件中发布假消息称个人开办“文盲驾校”,承诺考生仅需参加科目四考试即可取得驾驶证。这让许多不识字的人心动不已,如此简单即可领到驾驶证,报名的人数越来越多,大伟和阿梅以收取报名费为由,不断骗取钱财。阿虎等20余人前来报名,二人便狠狠地骗了一笔,诈骗金额达122600。
除了诈骗,阿梅还动了一些别的歪心思。一次偶然的机会,阿梅记住了阿虎的手机锁屏密码和个人微信支付密码,在4天的时间内,趁阿虎不备分6次将阿虎手机内的14000元钱盗走,随后删除微信转账记录,钱也被阿梅挥霍一空。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纸里包不住火。“文盲驾校”学员发现被骗后,陆续报警。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分局接警后展开侦查。去年5月21日、27日,迫于压力的阿梅和大伟分别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彭家寨派出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阿梅、大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第266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阿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阿梅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去年11月28日,城东区检察院以大伟涉嫌诈骗罪,阿梅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29日,城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5000元。被告人大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继续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来源: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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