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大家讲讲在省直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时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原件;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
(3)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3份;
(4)预付房款收据原件。
注意事项
(1)所购楼盘封顶后,借款人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贷款期限:贷款偿还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低为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3)所购房为职工家庭的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
(4)家庭未使用过或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
(5)家庭名下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职工,需遵照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政策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提取额不能超过首付款。
(7)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现行贷款相关规定,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购房总价和首付款比例等因素综合测算。
来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