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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竣工未满3年道路不予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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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 10:52: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城市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情况不仅影响市民出行,还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记者从9月29日市城乡建设局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道路建设改造有关事宜的宣贯会上了解到,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推进“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全面提升全市主、次干路和支路建设改造水平,提升施工效率,优化交通出行,提高城市安全运行能力。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地上地下”建设的同步化,我市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道路建设改造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照要求,我市将提高道路规划建设标准,各单位、各部门将摸清新建、改扩建道路“地上地下”各类设施建设年限、平面位置等,制定管线清单,避免造成后期道路重复开挖。同时提高道路建设精细化水平,减少对医院、学校、部队等重点部门、重点区域的影响,保障交通出行顺畅、管网运行安全,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另外要加强交通组织和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按工期和审批范围实施的施工企业,纳入年度信用体系评价。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挖掘的、同一道路地下相同管线建设竣工后未满3年的等情况均不予办理道路挖掘许可”,据悉,我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对道路重复开挖有明确规定。我市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将严格措施,如新建道路在各交叉路口处设置预留过街管涵、对给排水管道使用20年以上的有计划进行改造等,我市将通过加大管线施工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西宁晚报

* 沙发 *
发表于 2021-10-1 11:43:22 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不反复开挖,怎么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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