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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卖淫嫖娼!青海警方抓获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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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5 14:40: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共和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内有卖淫嫖娼违法现象,随即组织警力果断出击,巡线追击,成功抓获涉嫌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人2人。经询问,王某和旦某对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

各位出租屋经营者们面对违法犯罪活动切莫知情不报更不要因一时小利为其提供条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 源 :共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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